他看着她嘴角还沾着肉末的脸,估算着她说的话有多少可信度。
“真的。”她看着他的眼睛,“你救了我,我不骗你。我就是个大逆不道的女人。”
他沉默片刻,直言:“嘴上说不是逃跑,可我看你逃得很狼狈啊。”
“这……”她有些不好意思,“我离开那个人已经三年了,起初他确实四下找我,但都没有得逞。”她下意识地攥了攥拳头,“我只要走远再走远,以他的性子,早晚会放弃的。”
“你走了多远?”他喝了一口茶。
“我老家在环州。”
他被茶水呛到。环州……北方的北方啊,离烟州足有数千里之遥!
“你就一个人这么……这么走到烟州的?”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也坐车的,牛车马车驴车,只要能捎带上我的,都成。”她老实回答。
“就为了躲开你丈夫?”
“是离开。”她纠正。
“好吧。”他往她碗里添上茶,“那你那天怎会从水里冒出来?”
“遇到两个贼人,他们抢了我的行囊,我所有家当都在里头。”她苦笑,“所以我怎可能不追呢,我跑得可快了!”
“追到了?”
“追到了!”
“然后你们一定是纠缠起来,你必定打不过两个贼人,最后被人扔下海了?”
“不是……两个贼人逃到船上了,我就跳下海去追,游着游着我就没力气了……我一路浮浮沉沉,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岸边的,头昏脑胀之下,依稀看到前头有一双脚,便想也不想就去抓了。”说到这儿,她自己都笑出来,“谁知把你吓个半死,实在抱歉。”
他哭笑不得,摆摆手:“算了,你也说了,不踢不相识。”说罢他又心生担忧,问她:“接下来有何打算?”
她拍拍自己鼓鼓的行囊:“有钱,有新衣裳,继续走就是了。不过你放心,这回我再不能让人抢了。”说罢,她又拿起心口上那块骨头,故作神秘道:“而且我还有这个!”
“这是何物?好像只是个骨头。”他装傻。
“是骨头,但不是普通的骨头。”她小声说,“它会发光!”
“发光?”他继续装,“夜明珠萤火虫才会发光吧,一个骨头怎会发光?”
“所以它不是普通骨头啊!”她把骨头放回心口,爱惜地摸了摸,“在黑暗处,只要我摸摸它,它就会发出银灰色的光,比油灯还亮。它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不得了的宝贝!有它在,再黑的地方我都不怕。所以,我的日子不会太坏的。”
原来,你只当它是个照明的玩意儿……
既然她都这样讲了,那么他应该顺着她的意思表示放心然后祝她一路平安,在这张饭桌上结束跟她的一切缘分,这样才是整件事情的正确结局吧,起码在兄长眼里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