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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2页)

是个车祸肇事后逃逸又自首的案子。

案子里,被害人没有当场死亡,而是由于肇事者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最终抢救无效导致死亡。但好在肇事者有自首情节,积极配合调查,对事故前后所有的描述与调查出的事实完全相符,也已经通过巨额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按目前这个情况走下去,应该能争取到缓刑。

不是难度很大的案子。

虽然案子难度不大,可对方政以及熊小时的意义却都不小,于是两个人很快就动身去见了案子的委托人,也就是当事人的父母。

然后…………

“翻供?!!!”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赞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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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章的更新时间就是每晚的20点30分,其他时间如果有更新提醒,就是我在捉虫修bug!

26

提出要翻供的是车祸肇事者刘恬臻的父母,而提出这件事的地点,则是他们的家——

一栋坐落在熊猫市有名富豪区的独门独院别墅,光是院子里的游泳池,就顶上熊小时住的那一层楼的面积。

其实在来这里之前的路上,熊小时坐在方老师的车里,就对这位提出委托的刘先生做了一点简单的调查,发现他正经营着势头不错的上市公司,资产过亿,目前的法律合作顾问就是对面的泰格律所。

这就很古怪了。

即使大悟有了主任坐镇,但泰格律所的刑事办公室,无论是名声还是成绩,还是比大悟这边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刘先生为什么会放着有商业合作的泰格律所不选,而来选大悟的刑辩律师?

因此在那时候,熊小时在心里隐约就开始嘀咕,总觉得不是很对劲。

果不其然,一见面,寒暄都没说上几句,刘先生就提起了他的要求:

“我们想要翻供。”

熊小时一听完,脑袋“嗡”得就大了。

她赶紧重新去翻主任给他们的那份调查资料,越看越茫然。

翻供?

翻供?!!!

这根本就没有可以翻供的余地啊!

旁边,方老师也提出了建议。

他慢慢地说:“我已经看过案子的大体资料了,您女儿对事故前后所作出的所有的描述,都和调查出的事实相符,并没有矛盾的地方,即使翻供,也很难取信于人。而且她已经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也有自首情节,完全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虽然说最后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以把刑期争取到三年以下,并且拿到缓刑,这种时候翻供,对您女儿来说并不有利。”

熊小时默默地点头。

就是这么回事!

案子的情况已经很明了了,基本可以确定能拿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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