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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公堂激辩(第1页)

宣永胜牙咯咯,跟恒娘解释:“这,这个妖言惑众,说的是……”

恒娘打断他:“老宣,我知道。”抬头朗声道:“大周刑统有言,造妖书妖言者,绞。”

“绞”字如刺,宣永胜一哆嗦,差点昏过去。

少女声音依旧稳定:“造的意思是胡乱编造休咎、鬼神之言,妄说吉凶,涉于不顺。”

昨日用功,今日见效,不免得意,接下来的话更自信顺畅:“民女这份上庠风月小报,既没有说些鬼神灵异,也没有附会天灾,预言朝政兴废,怎么就成了妖言惑众呢?”

宣永胜拖着木枷,仍忍不住回头,下死劲盯着她:恒娘,洗衣服的恒娘,办小报需得自己润色文笔的恒娘,今日居然说出这样一番之乎者也、精深生僻的话来?

大周刑统颁行天下百年,向来只有衙门里审案的官老爷、揽讼的讼师肯花心思研读。一般读书人皆不愿皓首于此烦琐之学,更何况恒娘这等只晓粗浅文字、另有营生的女子?她从哪里习得律条?

不要说他诧异至极,就连公堂上高坐的陈恒、青年公子都不禁上下打量起恒娘来。

“你一介女子,居然读过大周刑统,倒是难得。”陈恒点点头,又道,“你既背得出律条,焉能故意忽略‘涉于不顺’四个字?你这小报里,特意宣泄愤懑不平之意,鼓动女子不服夫君尊长教导,岂非是教人不顺?”

“涉于不顺四个字,不是这么解的。”

这话出口得太快,堂上青年男子忍不住笑出来。

陈恒脸色一僵,板起脸来,拿腔作调:“大胆,居然教导起本府来!你且说说,这四个字该当何解?你说得有理,我便不与你理论。你若无理,本府治你藐视公堂之罪。”

恒娘也后悔得很,阿蒙当时就是这么侃侃而谈,她一时不察,学了个十足,可没想到这是在公堂上。

忙不好意思地笑笑,缓下声音,款款说道:“妖言罪,始于秦朝,汉晋之时,时存时废。到了唐朝,才在唐律中首次明定为‘造妖书妖言罪’,本朝因袭之,方有这条罪名。”

“薛恒娘,公堂之上,谁让你掉书包?妖言罪溯源流考,也不需你来与本府授课。你老老实实,就事说事。”

恒娘此时再也不怕无话可说。肚里有货,气质自凝,虽然被陈恒呵斥,也不慌张,认真答道:“虽然唐律恢复了秦汉之际的妖言罪,却不再作为‘十恶重罪’之一的不道罪,而是将此律条移入‘贼盗律’,与造畜蛊毒、厌魅诅咒并列,可见妖言罪的涉于不顺,指的是像盗贼一样,招摇撞骗、下毒下蛊,谋害他人财物性命。而不是说,替天下可怜女子说几句心里话,就成了妖言罪。”

抬头见陈恒一时沉吟,没有答话,想了想,一鼓作气说道:“民女以为,唐律删除了秦汉以来的诽谤罪、非所宜言罪、妄言罪,独独留下妖言罪,将它移入盗贼律,不再作为大逆不道罪看待。这正是唐朝太宗皇帝善于纳谏、朝政蒸蒸日上的原因。”

话说到这里,恭维话儿顺嘴而出,流利无比:“本朝世宗皇帝制订大周刑统的时候,也一定非常赞同唐律的做法,所以才原封不动地采用。如今天下太平,城市繁荣,乡野昌盛,都有赖历朝圣天子善于纳谏之功。”

陈恒还在考虑如何回话,青年男子已经轻声道:“这话大有见地。”这话他听着可太顺耳了,比朝堂之上那些颂圣的陈词滥调清新许多,真诚许多。

他既然开口表态,陈恒自然也不用再考虑斟酌,看着恒娘,笑道:“算你驳得有理。但涉案的两起案子都非本府邸报所发,你一介小报,擅自报道,分属违例。你尚有何言?”

这个问题却是恒娘昨日与阿蒙推敲良久,成竹在胸的,立时答道:“秉大尹,讳言风三娘一案,出自八年前,福州路,不归京兆府管辖。邵娘子一案,邸报虽未详说经过,但上月已决案件中,此案赫然在列。小报并不算违例。”

这件事多亏了宗越。在她们埋首故纸堆,一个忙于讲解,一个如饥似渴吸收的时候,他悄悄寻了厚厚一沓邸报来,低首默察,终于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这么一句话:妇与子合谋杀夫案已决。

陈恒倒也不跟她纠缠此事,点头又问道:“这么说来,你这小报招致市集之上,众人围拥疯抢,更有数起报案,称家中妇人不服管教,或投缳自尽,或发癫发狂,都不是你的罪过了?”

之前几个来回,不管是陈恒还是恒娘,说的话都十分晦涩艰深,宣永胜算是读书人,仍旧听得眼睛转圈,满头雾水。

更不用说门口大字不识几个的妇人,只能屏息静听,大气不敢出。对恒娘的敬重佩服就跟那春天的潮水一样疯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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