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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众人哪里听不出闲屹话语里的调笑之意,便是一向严谨守礼的丽华都抿了抿嘴:“丽华不敢,小姐想要什么样的,丽华肯定第一时间给你做。”

丽华并不是颜氏一族的家仆,而是从小跟在闲屹身边的丫鬟,会武功也会刺绣,当初随闲屹出嫁,丽华作为贴身丫鬟也陪嫁到了颜氏。

本来即使一辈子不脱离奴籍,也能在闲屹那里过着很好的生活。但六年前颜纵宸夫妻想从家中的下人选一个去林安那里照顾他们父女的衣食起居,一向沉默寡言的丽华却自告奋勇。

至于其中的缘由,大抵也只有丽华自己,和被她的一厢痴心打动的颜纵宸夫妻最清楚。

“屹儿,有你这么吃味的吗,再说人家丽华从小到大给你做的东西还少吗。就我压箱底的那些香囊,除了那个丑小鸭,哪一个不是她给你绣的。“

颜纵宸也很久没这么轻松愉快地在妻儿面前说笑了,不过这一番揭底的说笑倒是让闲屹有些面红耳赤。

最关键的是颜承还傻乎乎地开口了:”香囊?娘亲,你不是说那箱子里的香囊,是当初您追求父亲的时候亲手绣给他的吗?“

闲屹:“”

第33章生活不分主次情节、主次人物

这个早上,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好,欢声笑语充斥在这个近乎简陋的小院里。颜知意笑着闹着,等安静下来之后,眼里却有些模糊。

父亲、大伯伯、婶婶,还有颜承颜斌及丽华,这六年的时间,他们给了她太多的关怀和亲情。以至于很多时候,都快让颜知意忘了她是穿书而来,忘记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想起最初知道自己是穿书时,她满心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一定要远离书里那个薄情寡义的反派大boss,不能步原主后尘。

可生活毕竟不是小说,不分主次情节,更不分主次人物。

父亲也好,大伯伯一家也罢,纵使他们在那本小说里甚至连个名姓也没提到。但他们却是颜知意生活在这个世上真真实实感受到的人。反倒是书里提起的反派,不知猴年马月才会相见。

所以现在,颜知意反而不怎么在乎小说里的内容了。她只想活好当下的每一天,将自己彻底置身于如今的身份中,去做自己该做的、无愧于心的事。

其乐融融的早饭之后,颜知意如上次测灵根一样,与父亲和丽华道了别,然后随着大伯伯一家往鸿展堂的方向走去。

途中经过东明院,颜知意驻足了脚步,撇着嘴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才不会离开爹爹呢。”

闲屹也听说了昨天管事让颜知意搬东明院的事,她很是心疼地摸了摸颜知意的脑袋:“好孩子,有你这份孝心,安弟肯定很开心。”

想当年颜知意尚在襁褓中时,闲屹一度充当了母亲的角色。那时林安刚被从地牢中放出来,积累的刑伤让他近乎于奄奄一息。

作为兄长的颜纵宸自然把所有能用到的时间全用来照顾弟弟。于是襁褓中的颜知意便只能交由闲屹来操心。

一直以来闲屹做梦都想要个闺女,多年求女不得,忽然间多了个侄女。不管是出于对女孩的期盼,还是夫家血脉的爱屋及乌,亦或者是对那个婴儿崎岖身世的怜惜,都让闲屹尽心尽力不已,她对颜知意的照拂,用“视如己出”形容也毫不为过。

当年林安的身体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开始康复,到颜知意一岁的时候,闲屹虽然万般不舍,可她也知道颜知意对林安的重要性,便还是将颜知意“还”给了林安。

记得她把刚学会爬的颜知意送到梧桐院时,最担心的就是小孩子适应不了梧桐院近乎艰苦的环境,即使有十分信任的丽华去照顾,仍然免不了担忧。有好几次她甚至一个人悄悄来到这对父女居住的地方看看。

出乎意料的是,在他们所居的“永宁阁”过了快一年的小孩子,半点没有适应不了新环境的意思,那时还可以理解为婴孩时期接受能力快。但即使后来稍大了些,颜知意也丝毫没有表现出对住所的不满或者遗憾。

唯一一次,大概就是半年前,那次闲屹的生日,颜知意自然也在,他们一家四口但凡聚餐,除非重要节日要考虑到让颜知意陪林安,其他时候都是肯定要把颜知意一起叫着的。

那次酒足饭饱之后,由于天色已晚,颜知意便在颜纵宸家里歇下了。闲屹搂着她睡,临睡前还给她说了好几个故事。

最后聊天的时候,闲屹突发奇想问颜知意每次过生日都会许什么愿望。

深觉如果愿望说出来就不灵的颜知意自然不想说出来,何况她的愿望涉及到了书里的那个大反派,说出来未免也太让人匪夷所思了。但她又不想闲婶婶失落,思来想去把前世最常许的愿望拿了出来。

“知意许过的最多的愿望,嗯,就是,就是长大了要赚好多好多的钱,然后买一套大房子住。”

只可惜,她直到莫名其妙穿书之前,首付的钱都还没赚足,从工作后就一直租着性价比最高的合租房。

闲屹听着却有些心疼,原来她的小姑娘还是想住好地方的,只是她太懂事了,这几年她竟然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此时,“懂事”的颜知意高兴地接受了闲婶婶的这一句赞誉,她也觉得自己很孝顺。

记得以前有部电视剧歌词怎么唱来着:远处有座山,山上有棵树,树下有个茅草屋,一家人在里面住,非常非常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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