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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第1页)

她决定不回去了。

她以为自己会生气透顶、伤心透顶,可是都没有,只觉心里空落落的,像一座花了大力气才刚被搬空的房子,只剩下照进房间的太阳光束中的那一聚浮尘。

晚上回家的时候,她和室友们简短宣布:“我决定不回台湾了,所以也不卖房子了,你们还愿意跟我住下去吗?”

陈飒和小蝶难以置信地互看一眼,然后欢呼雀跃了:“愿意!愿意!非常愿意!”

兰珍笑了,和陈飒不动声色地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样子。

闹腾半天,小蝶才想起来问了句:“你男朋友同意啦?”

兰珍沉吟片刻,实话实说:“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跟他讲我不愿意彻底搬回去,结果他把我block(封锁)了。”

“啊?”小蝶很不能理解,“那你们这算是——分手?还是吵架?”

兰珍耸耸肩,道:“说真的,我不知道,因为我都没有办法去跟他确认,这个人已经彻底失联了。我是越来越不懂他的大脑是怎样构建的,也不想懂!”

小蝶是个没什么语言天赋的人,她一直有自知之明。

小时候被老师拎起来背课文,她就发现自己说普通话有咬字不准的毛病,有时候说激动了,还能带出家乡话的口音,并且时不时借用一点家乡话的劲道去辅助她的普通话。比如,骂谁谁谁“你个呆子”,就不如“你个孬(nao)子”来得亲昵上口。

母语没天赋,英语可想而知。

可在国内的那二十多年,她并从没有觉得自己的英语怎么不好,虽不拔尖,但考试成绩都说得过去。更没觉得自己的发音哪儿不妥,反正周围人都这么不妥。比如一句简单的“谢谢(thankyou)”,外国人都是把舌尖子抻到上下牙之间,漏风地“掸”个q,她可不好意思发那个音,跟大舌头似的。而且3q了快十多年了,周围人都是3q,怎么就你不一样,开始“掸q”了?!

出国前,她去培训机构恶补过一段时间的雅思,考出来的成绩刚好达到申请牙助专业的最低标准,免去了在加拿大再入读语言学校的巨大耗费。

然而,从浦东机场登上开往多伦多的飞机开始,她就发现她的英文根本不够用,飞机上那一段段英文广播挨个对着她的耳朵轰炸,她却只捕捉到了几个单词。

一个身躯胖大的白人乘务员阿姨推着放满各类酒水的推车,眨巴着抹了已经败色的绿眼影的蓝眼睛问她:“请问你想要喝点什么?”

她想说:“可乐。”可心里忽来一阵窘迫:糟了,我应该说“可口”?还是“可乐”?最后她要了一杯不知掺了多少糖和香精的苹果“组撕”(juice,果汁),起码这不会说错。

住进二姑家以后,二姑宽慰她:“没事,住一段时间适应一下就好了,只要能说,语法、口音什么的都不用管,没人在乎。”

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上了二姑的当。

首先,科班出身,又移居加国多年的二姑的英文水平早已炉火纯青,只要不讲过于高深的东西,英文用词可以相当地道;其次,她是不用操心就业谋生的富裕家庭的主妇,只要把家里那一亩三分地的英文说好就够了。

入学两个月,她根本不懂老师在说什么,同学在笑什么,所幸她比他们都有优势——她有在国内医院口腔科当护士的经验,不过是把做过的事用英文重新学一遍而已,而且人机灵,语言不够用的时候就笑,倒也渐渐应付下来。

最初的“文化冲击”刚刚和缓一些,感恩节到了,二姑把丽雅母子和姑父的两个光棍朋友也请了来。

此时,在学校和二姑一家营造出的纯英文环境中两头穿梭了几个月后,她已经能够把一场英文对话坚持下去了。

她的进步显而易见,一拨人其乐融融地围坐吃火鸡的时候,姑父的朋友还夸赞了她。她谦虚道:“3q,我的语法还得提高提高。”

然而,就在这时,不知喝了几杯酒的丽雅开口了:“甜心,说‘格软-么’(graar,语法),不是‘格软-马’(granda,奶奶)——我不想你出去的时候,别人嘲笑你的发音。来,再说一遍,‘格软-么’,不是‘格软-马’…”

在丽雅锲而不舍的纠正中,小蝶的脸先是一阵煞白,然后很快又变成了一块红布。

二姑不好说什么,最后还是姑父给她解了围。

事后,大家像安抚一切被强者凌虐过的弱者一样安抚她:“她喝多了,别在意!”“她一直就很刻薄,别理她!”

但这并没有使她真正好受起来,心中的难堪数日未退——她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用一口底气十足,字正腔圆的英文去回击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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